1.对在“启航计划”招生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有违规行为的学生,取消其录取资格,已经录取的则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2.我校“启航计划”招生工作实行考试回避制度,即凡有主要亲属或辅导过的学生参加考试,参与材料审核与命题专家须主动申请回避。否则如经举报核实,将终身取消命题、面试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相应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也不对考生和家长作任何形式的承诺。
4.学校严禁中介机构参与招生考试工作。
5.咨询电话:021-66134148
投诉监督电话:021-66132857
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6:30
附件:
类内所含专业 所含专业培养院系备注人文社科类哲学、汉语言文学、历史学、汉语国际教育、社会学、社会工作、英语、学、新闻学、广告学、法学社会科学学院文学院社会学院外国语学院影视艺术技术学院法学院第一学年末进行专业分流,学生依据本人意愿填满所在类内的所有专业,学校按照分流综合成绩注1从高到低排序,依据各专业大可容纳学生数及学生填报志愿的顺序分流到专业(分流进英语专业的要求:填报分流志愿时学生的大学英语必须达到B级及以上)。理学工学类理论与应用力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微电子科学与工程、应用化学、冶金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材料物理、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机械工程、机械工程(卓越工程师班)、测控技术与仪器、工业工程、包装工程、工业设计、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生物医学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数字媒体技术、建筑学、城乡规划、哲学、档案学理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土木工程系影视艺术技术学院美术学院社会科学学院图书情报档案系第一学年末进行专业分流,学生依据本人意愿填满所在类内的所有专业,学校按照分流综合成绩注1从高到低排序,依据各专业大可容纳学生数及学生填报志愿的顺序分流到专业。
注1:分流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大一学习成绩以及个人综合表现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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