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参加复试应准备以下资料(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面试时交复试小组审查,审查后复印件不再退还):
1)应届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
2)历届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已获英语四、六级证书者请携带证书;
4)加盖有公章的大学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的公章均可);
5)政审表;
6)其它能证明自己特长和能力的材料。
(2)参加复试的考生所携带的资料应接受以下审查:
1)对考生身份的审查
二级学院在复试时应认真核对考生身份证上的照片是否与本人相貌以及报名信息简表的照片一致。
2)对毕业证书的审查
考生在复试时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必须提供学生证。在对考生人事档案审查时,二级学院应对全部拟录取的考生进行毕业证书审查。对考生有疑问的,应及时报研究生处,由研究生处向发证单位核实。
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无此证明者不得录取。
(3)考生须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政治素质的重要环节。拟录取名单确定后,二级学院对考生政治情况进行全面审查。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函调的证明信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政治工作(或人事)部门加盖印章。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