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组成: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2)复试时填写《上海电机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记录表》,并附有详细明确的复试情况记录,复试内容附后,并有复试小组成员写出评语并签字,二级学院签署录取意见并报研究生处。所有其他复试材料(包括笔试试卷等)保存在二级学院备案。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笔试或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均确定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