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校生、内地新疆中职班学生、历届高中生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的录取规则:
1)录取总分计算公式为:
普通类专业录取总分=入学测试+校测+加分;
美术类专业录取总分=入学测试+校测总成绩×0.75+加分;
其他艺术类专业录取总分=入学测试+校测总成绩+加分。
2)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分类别划定低录取资格线,学校不降低依法自主招生录取标准。免笔试录取的考生不超过分类总计划40%。
3)普通类专业按录取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有同分,按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空乘专业因其特殊性,单列计划、单独划定录取分数线。
4)内地新疆中职班学生单列计划、单独划定录取分数线。按分类总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专业为考生填报第一专业。内地新疆中职班招生计划余额不用于录取其他类型学生。
5)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艺术类考生须参加艺术专业考试。录取时,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按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有同分,入学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6)若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艺术类考生未被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如要参加我校普通专业录取,考生必须参加相关的测试,并取得有效成绩、符合普通专业录取条件。
7)接受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时,按入学测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的录取规则:
1)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信息科技、地理2门成绩不计入录取总分。报考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的考生信息科技应为合格。
2)录取总分:学业水平成绩等第折算:A=100分B=90分C=75分D=60分F=40分
普通类专业录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1.2+其余5门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加分;
美术类专业录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1.2+其余5门高中学业水平成绩+校考总成绩×0.75+加分;
其他艺术类专业录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1.2+其余5门高中学业水平成绩+校测总成绩+加分。
3)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划定低录取资格线,学校不降低依法自主招生录取标准。对于普通类专业,学校不设分专业计划,按分类总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专业为考生填报第一专业。如有同分,依次比较英语、数学、语文成绩,择优录取。艺术类考生艺术加试考试不得缺考,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按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有同分,学业水平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报考我校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获得我校面试合格证者可加5分。若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艺术类考生未被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如要参加我校普通专业录取,考生必须参加相关的测试,并取得有效成绩、符合普通专业录取条件。
4)接受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时,总分=(语文+数学+外语)×1.2+其余5门高中学业水平成绩,如有同分,按外语、数学、语文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须参加我校专业校考。
5)符合附件二内容的考生可免笔试、经专项测试(面试)入学。免笔试考生需10门成绩均为D或合格及以上,且录取人数不超过分类总计划30%。
3.退役士兵共招5人,录取规则参照教委文件执行。2016年我校共招收5名退役士兵,计划、考试、录取单列。
2016年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依法自主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