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书面评审:学院组织专家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高中阶段获得的荣誉与奖励确定书面评审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书面评审结束后,根据书面评审成绩择优确定进入综合测试环节的考生名单,名单将于2016年3月31日在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招生网上公布,进入综合测试环节的考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3倍。
(三)2016年3月31日-4月6日,通过初审的考生登录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招生网“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