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16年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其他

2016年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其他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24 19:18:00 解决时间:2018-12-01 09:11

满意答案

十一、其他

(一)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招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监督电话:0579-82166216。

(三)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四)本招生简章由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12-01 09:11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