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须在3月7日周一上午(8:30-11:30)进行资格审查,请携带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在境外取得学历学位者,出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同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关学历学位认证方法,请查询http://renzheng.***.cn/;报名阶段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有关申请学历认证方法,请查询:http://www.***.cn/xlrz/ct01.shtml。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一律不予录取。
资格审查地点:上海财经大学国定路校区(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777号)法学院楼东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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