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训对象要求:①韶关市各县、市(区)及乡镇(厂矿)公办、民办幼儿园尚未取得园长任职资格培训证书的在岗园长、副园长(含园长助理)及其园领导后备干部;②从事幼儿教育工作五年以上并且至今仍做幼教工作;③具有中师以上学历(中师或幼师专业);④持有教师资格证书;⑤有所在单位在职劳动合同或聘书(无劳动合同的需任命书或法人代表证书);⑥经所在幼儿园同意推荐等六个条件方可参加培训。
2016年韶关学院韶州师范分院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班培训目的及师资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