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的录取原则认真贯彻国家和山东省已出台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在录取中对于高中毕业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相关科目成绩)、体育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的要求为合格,对参加春季高考的考生,在录取过程中对其“知识+技能”总分择优录取。
2.采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按考生申请、学校审核方式确定录取。首先在达到注册入学低申请资格线上的申请我校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录取名单,考生确认后录满我校计划数为止;若线上考生不足,则按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进行下一轮注册入学工作。
3.按报考我校的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4.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5.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其语、数、外三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上述三门科目总分仍相同,则对这部分同分考生按拟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6.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生热线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2016年山东协和职业技术学院注册招生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