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16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 (夏季高考)工作实施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

2016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 (夏季高考)工作实施意见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03 13:26:00 解决时间:2018-03-24 06:11

满意答案

十二、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

(一)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

对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

(二)招生工作人员在招生录取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违规行为人员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开除公职;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在出具、审定考生的报名资格证件、证明、体检、档案等材料(包括有关政策性加分所需的证明材料等)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2.指使、组织或参与组织“高考移民”活动,为考生伪造或违规办理户籍迁移、中学学籍档案;

3.指使、组织或参与组织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或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

4.故意扰乱录取场所秩序,威胁工作人员人身安全;

5.擅自泄露、出售、偷换、更改考生报名、志愿、成绩、录取信息及其他有关材料(包括计算机记载的考生信息);

6.在招生中行贿受贿、敲诈勒索,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不按录取规定招收学生,或擅自招收不符合录取标准的学生,致使招生工作受到重大损失;

7.参与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非法招生活动;

8.以任何名义和理由,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费用;

9.利用计算机网络恶意攻击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或高校招生考试的计算机录取系统、信息系统及有关网络、设备;

10.其他破坏招生工作的行为。

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社会其他人员,建议其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参照本条处理。

  ??????????? 2018-03-24 06:11

类似问题答案

2016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 (夏季高考)工作实施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
十二、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一)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对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二)招生工作人员在招生录取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 (夏季高考)工作实施加强对录取场所的管理,净化招生环境。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录取场所实行封闭管理。在录取期间,除招生部门有关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录取场所
(十)加强对录取场所的管理,净化招生环境。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录取场所实行封闭管理。在录取期间,除招生部门有关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录取场所。(十一)高校须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高考、保送、单独考试等)标注录取类型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准,并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增补或调整相应计划。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准后形成录取考生数据库,并据此打印(阅读详细内容)
2015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夏季高考)工作实施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
十二、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一)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对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二)招生工作人员在招生录取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夏季高考)工作实施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
十二、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一)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对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 (夏季高考)工作实施招生工作人员在招生录取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违规行为人员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开除公职;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招生工作人员在招生录取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违规行为人员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开除公职;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在出具、审定考生的报名资格证件、证明、体检、档案等材料(包括有关政策性加分所需的证明材料等)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2.指使、组织或参与组织“高考移民”活动,为考生伪造或违规办理户籍迁移、中学学籍档案(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 (夏季高考)工作实施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答案来源于:2016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夏季高考)工作实施意见(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 (夏季高考)工作实施其他破坏招生工作的行为
10.其他破坏招生工作的行为。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社会其他人员,建议其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参照本条处理。(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 (夏季高考)工作实施招生章程
五、招生章程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开展招生录取工作的依据。各高等学校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我省的有关规定制订好本校的招生章程,并认真履行。省教育厅负责高校招生章程的审核、备案工作;高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经备案的招生章程的主要内容及本校公布招生章程的网址报送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省教育招生考(阅读详细内容)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