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考生,如本人持有异议,可向本人所在生源院校提出复核申请。接到复核申请后,生源院校应进行核查。如证实信息有误,需要更正,生源院校应于2016年1月13日携带相关材料到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307室)进行复查。所需材料为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当年入学时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出具的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本校教务处或招生办公室红色印章)以及生源院校教务处出具的学籍证明信(内容包括姓名、学号、所学专业、学历、学制、有无记过或以上纪律处分或考试作弊行为、入学及毕业时间)。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身份证基本信息的,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更改证明和省教育厅学生处盖章确认的证明材料;休学、转学、留级的,还需提供办理休学、转学、留级手续的原件和复印件及省教育厅学生处盖章确认的证明材料。
经复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由生源院校通知其在2016年1月14日9∶00至17∶00上网报名及填报志愿,填报过程同上。如经复核考生信息无误,生源院校要向相关学生做详细说明。
2016年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报名未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考生申请资格复核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