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注册入学共进行3轮,每轮均包含考生申请、院校审核与录取两个环节。
第十二条学院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投档范围内严格以考生成绩为依据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外语语种要求:商务英语专业限报英语考试语种,不加试口语,其他专业不限语种。
第十四条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以考生成绩为依据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认真执行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的身体条件无特殊要求。
第十六条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学院招生信息网、招办咨询电话、录取通知书等。
第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的统一标准。
第十九条退学学费规定:学院执行国家、省主管部门有关退费要求。
第二十条资助特困生政策:
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校的正常学习,学院采取如下资助措施:一是办理贫困生助学贷款,二是设立特困生救助爱心基金,奖优助困。三是设立若干勤工俭学岗位,对家庭困难的学生提供资助。四是实行奖助学金制度,对家庭困难、学习刻苦的学生进行重点奖励。
第二十一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水利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二条其它事项
2016年山东水利职业学院高职注册招生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