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对学校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全程进行监督、检查,按照国家信访有关规定对举报事项及时调查处理。
第十二条山东师范大学2016年在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学 院招生专业科类招生计划教育学院教育学(师范)文史5外国语学院英语(师范)文史10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师范)文史10文学院汉语言文学(师范)文史10历史与社会发展学院历史学(师范)文史10地理与环境学院地理科学(师范)文史10数学科学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理工10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物理学(师范)理工10化学化工与材料科学学院化学(师范)理工10生命科学学院生物科学(师范)理工10心理学院心理学(师范)理工5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理工10合计110
第十三条报名条件:
已经通过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夏季高考报名,具有创新潜质、品学兼优、素质全面、专业意向明确、身心健康、适教乐教的优秀学生,特别是学生思想品德、社会实践表现良好,高中三年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社会实践,并完成15学分的研究性学习任务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一)山东省各科目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10门A等。
(二)山东省各科目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至少有6门为A等,其余科目为 等及以上,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必须为A等,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或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奖;或以第一发明人取得发明专利(不含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3.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中获优胜奖(含)以上,或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三等奖(含)以上。
4.中学校长推荐类:综合素质出众具有发展潜质的学生,经所在中学校长推荐,可申请报考;具备中学校长推荐资格的中学,在我校教育教学实习基地学校中进行遴选产生。每所中学推荐总人数多不超过2人,推荐学生名单由各中学按规定在校内进行公示。
第十四条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6月8日至6月11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访问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www.zsb.***.cn)查阅相关“报名注意事项”,登录阳光高考报名平台(https://gaokao.***.cn/zzbm/)办理注册报名手续。
(二)上传报名申请材料
1.所在中学盖章的报名申请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
2.盖有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情况证明;
3.盖有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含选修课程学习情况);
4.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
5.身份证复印件;
6.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报考理由及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要求考生本人手书并签署姓名和日期(不接受电脑打印件),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
7.对于符合校长推荐报名条件的,需提供中学校长实名推荐表(需在报名系统中填写推荐联系人信息,系统自动通过邮箱发送表格)。
第十五条报名材料审核:
2016年6月12日至6月16日,学校组织专家组审核学生报名材料,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1:5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素质测试的学生名单,6月16日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学校本科招生网站上公示通过审核的学生名单。
第十六条综合素质测试
1、网上确认
2016年6月17日,通过审核的考生请登录阳光高考报名平台(https://gaokao.***.cn/zzbm/)进行网上确认并打印“综合素质测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
2、测试地点:2016年6月19日在我校千佛山校区进行综合素质测试,具体集合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规定的为准。
3、测试方式:学校综合素质测试通过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素养、专业潜质和综合素质。
4、测试内容(成绩满分为100分):仪表仪态、口头表达、书写展示、思维品质、专业素养与潜质、特长展示等。
5、入围名单公示:学校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学生名单,2016年6月20日在阳光高考平台和学校本科招生网站公示,并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第十七条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合成:学校根据学生高考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经折合换算、按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1)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折算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和信息技术,各科目成绩按照A=100分、B=90分折算。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科折算成绩÷10)。
(2)综合成绩=高考成绩÷7.5×6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30%+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0%。
2、志愿填报:入围考生达到山东省本科录取低控制线后,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批次填报我校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是入围的招生试点专业,否则入围资格无效。
3、录取原则: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规定投档,若志愿填报人数未达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进档考生由学校按照专业志愿清原则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报到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照学校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学校收费按照山东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按年度结算。
第二十条本章程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由山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千佛山校区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88号邮编:250014
长清湖校区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大学路1号 邮编:250358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531-86182201、86182202、86180245
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www.zsb.***.cn
山东师范大学
2016年5月
附件:
山东师范大学教育教学实习基地校长推荐学校名单(近期网站公布)
2016年山东师范大学综合评价试点招生组织机构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