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合成绩合成:学校根据学生高考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经折合换算、按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1)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折算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和信息技术,各科目成绩按照A=100分、B=90分折算。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科折算成绩÷10)。
(2)综合成绩=高考成绩÷7.5×6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30%+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0%。
2、志愿填报:入围考生达到山东省本科录取低控制线后,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批次填报我校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是入围的招生试点专业,否则入围资格无效。
3、录取原则: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规定投档,若志愿填报人数未达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进档考生由学校按照专业志愿清原则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016年山东师范大学综合评价试点招生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