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通过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夏季高考报名,具有创新潜质、品学兼优、素质全面、专业意向明确、身心健康、适教乐教的优秀学生,特别是学生思想品德、社会实践表现良好,高中三年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社会实践,并完成15学分的研究性学习任务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一)山东省各科目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10门A等。
(二)山东省各科目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至少有6门为A等,其余科目为 等及以上,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必须为A等,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或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奖;或以第一发明人取得发明专利(不含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3.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中获优胜奖(含)以上,或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三等奖(含)以上。
4.中学校长推荐类:综合素质出众具有发展潜质的学生,经所在中学校长推荐,可申请报考;具备中学校长推荐资格的中学,在我校教育教学实习基地学校中进行遴选产生。每所中学推荐总人数多不超过2人,推荐学生名单由各中学按规定在校内进行公示。
2016年山东师范大学综合评价试点招生报名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