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学(初等教育师范)
(1)考试科目与时间:
考试日期考试科目、时间备注3月13日素描(8:00~11:00)考生自备画笔、颜料、四开画板、画夹、水罐、画架等;“色彩”限用水粉。人物速写、简笔画(11:30~12:30)色彩(13:30~16:30)
(2)考试地点:首都师范大学北一区
(3)专业考试内容及要求:(共230分)
①素描(100/230分):默写人物头像(有照片参考)。该科考试必须及格。要求构图多样统一,比例、形体、结构、明暗基本准确,表现方法整体统一;有基本的造型能力和基础。
②人物速写、简笔画(30/230分):默画人物速写三十分钟(有照片参考);简笔画三十分钟,默写人物、风景、静物、动物。要求用笔简练、流畅、形象简括、构图合理。
③色彩(水粉)(100/230分):默画静物(有照片参考)。要求构图多样统一,色调明确,对客观物象的形体、色彩有基本的塑造能力,色彩的关系基本准确,画面整体统一。
音乐学(初等教育师范)
(1) 考试科目与时间:
考试日期考试科目、时间3月12日练耳(听辨音)、乐理(8:30-10:30)3月13日视唱、声乐、钢琴或器乐、综合素质(8:30-11:30,13:30-16:30)
(2)考试地点:首都师范大学东一区
(3)考试内容及要求:(共300分)
①乐理(20/300分):笔试,包括音高、音值,五线谱记谱法,基本节拍节奏,调式基本概念,音程及常用记号等。
②练耳(25/300分):笔试,听记旋律音程、和声音程、和弦、节奏、旋律等。
③视唱(45/300分):五线谱及简谱,现场抽取2~3条考试曲目演唱。
④声乐(100/300分):演唱自选歌曲两首,乐谱自备。不含通俗唱法;不准使用伴奏带,考生须自带伴奏;考生如确无伴奏,可向初等教育学院钢琴伴奏组提出伴奏需求,并提供五线谱原调歌谱复印件,由钢琴伴奏组统一安排伴奏。
⑤钢琴或器乐(100/300分):钢琴自选一首练习曲(或复调乐曲),一首大型乐曲(奏鸣曲或中外乐曲);其他乐器演奏两首曲目,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
⑥综合素质(10/300分):舞蹈(自备伴奏带)和朗诵。(3分钟内完成)
2016年首都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术科考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