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地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发改[2013]2587号),经我校申请,并经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批准,我校2015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年,按学制4年缴纳。2016年学费标准另行通知。
2016年首都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