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的统一领导和监督下进行,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注册入学录取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设立的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进行。
3、录取规则:根据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职(高专)注册入学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6〕17号文件精神,严格以考生成绩为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照专业计划录取,优先录取第一专业,第一志愿专业计划满额,依次录取第二、三--六专业直至专业计划录满为止。
4、我院将录取结果及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同时通过邮局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发入学通知书,考生可登录所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我院网站或者直接拨打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查询录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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