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的要求,实行由学校负责,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先确定统一低录取资格线,再分专业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三)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从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录取;若第二志愿仍未录取满额,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录取。
(四)确定预录名单:录取组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由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院长办公会确定。
(五)公示预录名单:4月23日—4月25日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预录考生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
(六)4月26日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山东省2016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2016年山东铝业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录取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