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具有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我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免试进入我校对口专业(专科)学习。
获奖考生于4月15日前到我院招生办公室(南校区2号办公楼107室)报名,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专业相同或相近。考生申请时,需提交技能大赛获奖证书原件以及加盖所在职业学校公章的证明信。招生院校进行审核后,于4月26日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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