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2016年我校注册入学招生计划总数为182人,具体分专业计划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公布的为准。
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达到注册入学低申请资格线上的考生,在省下达的分专业注册入学招生计划内,严格以考生成绩为依据择优录取。并负责责招生情况的解释和遗留问题。
高考技能拔尖人才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直接申请,不受文化分数限制。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院网站,录取通知书等。
第十三条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四条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五条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六条 考生申请注册入学,须凭身份证号和登录密码,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设立的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进行,网址为http://wsbm.***。注册入学共进行3轮。
(一)第一轮
1.公布缺额计划:9月14日8∶00前;
2.考生申请:9月14日9∶00—12∶00;
3.数据整理:9月14日17∶00前;
4.高校下载数据、审核与录取:9月18日9∶00—17∶00。
(二)第二轮
1.公布缺额计划:9月20日8∶00前;
2.考生申请:9月20日9∶00—12∶00;
3.数据整理:9月20日17∶00前;
4.高校下载数据、审核与录取:9月21日9∶00—17∶00。
(三)第三轮
1.公布缺额计划:9月23日8∶00前;
2.考生申请:9月23日9∶00—12∶00;
3.数据整理:9月23日17∶00前;
4.高校下载数据、审核与录取:9月24日9∶00—14∶00。
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
第十九条 退学学费规定:按照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资助特困生政策
为了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的正常学习,自2006年以来,学校认真落实国家资助政策,逐步建立起了覆盖从五年制大专教育到高职教育各个阶段的资助政策体系,逐步形成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措施组成的相互补充、较为完善的多元化资助工作体系,资助项目达20多项,真正实现了资助与育人相结合;他助与自助相结合。确保每一个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而影响学业;确保每一个贫困学生都能健康快乐成长。
第二十一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科技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此招生章程已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后向社会公布。
联系方式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536-8187758,8187753,8187768,8187491
学校网址:http://www.***.cn
E--mail: sdzyzsk@***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
二○一六年九月
2016年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注册招生招生对象、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