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入围考生必须参加2016年高考报名和考试。录取批次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高考投档成绩不低于山东省本科批次低录取分数线。
2.对进档考生,按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综合评价成绩由统一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校考核成绩三部分组成,其中统一高考成绩占60%、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20%、学校考核成绩占20%。
若考生综合评价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学校考核成绩、统一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3.考生志愿填报纳入山东省普通高校第一批提前录取院校统一填报,考生须在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报我校,否则无效。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我校公布的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专业范围内,文理不得跨科类填报。
4.专业安排办法:对进档考生,在专业安排上,按专业志愿分数级差进行录取。即第一至第二专业志愿、第二至第三专业志愿,分别扣减级差3分、2分,第三至以后专业志愿,不再扣减专业级差分。对部分缺额专业,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对无法满足本人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作退档处理。
5.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6.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根据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实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校及有关专业均不予录取。
2016年山东科技大学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