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奖助学金。学校设有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录取的推免生本科期间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10%(含)者,给予相当于基本学制年限内所有学费的奖励(如学制3年,则奖励24000元),排名在本专业前10%-20%(含)者,给予相当于1/2基本学制年限内应缴学费的奖励(如学制3年,则奖励12000元),对录取的学分绩点排名不在上述范围的推免生,给予相当于1/3基本学制年限内应缴学费的奖励(如学制3年,则奖励8000元),推免生获新生奖学金,不影响其读研期间参评其他各类奖学金;学校有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研究生在读期间均享受国家助学金(博士生2000元/月,硕士生500元/月),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博士生30000元/人,硕士生20000元/人)、学业奖学金(奖励覆盖面70%左右)、科技创新奖学金、各类企业和专项奖学金等,可聘任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取得相应岗位津贴。
2.其他奖励政策。硕士、博士连续在我校就读且品学兼优的学生,毕业后学校优先聘用留校工作;推免生在读研期间可优先录取为我校的硕博连读博士生。
3.学校鼓励各学院积极出台针对推免生的奖助办法,详情请咨询相关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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