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我院录取的所有考生,入学后可凭缴费收据报销复试费(包括复试报名费、体检费)。
2.被我院录取的外校考生,入学后可凭复试产生的往返火车票、汽车票报销交通费;被录取的本校考生,入学后给予500元交通补贴;
3.被我院录取的所有考生,入学后根据初试成绩进行奖励。对初试成绩高于国家A区分数线的部分给予100元/分奖励。
4.考生接到我院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确认,入学后按确认顺序进行奖励,第一名奖励2000元,依次递减200元。
5.为方便考生,我院根据考生到校时间及时组织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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