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加复试的考生请于2015年12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到校本部西门对面启铸恭温楼E210研究生部招生与考试办公室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入学时交验毕业证书);
②有效身份证原件;
③定向就业考生还需提供单位盖章的定向就业协议(请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专区”一栏下载)。
此外,资审时如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考生须在2015年12月30日之前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说明,否则不予录取。
(二)2015年12月18日-12月20日各学科组织综合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2015年12月22日公示博士生拟录取名单,公示期10个工作日。
(四)考生复试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①《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博士研究生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政审表必须要加盖单位红章);
②《2016年博士研究生录取信息统计表》;
(以上文件请到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专区”一栏下载)
③《硕士学位论文》复印件;
④加盖档案部门公章的《论文评议书(决议书)》复印件。
(五)进入复试的考生于2015年12月18日上午8:00-9:30空腹到校本部(丰台花乡)校医院进行体检。
2016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申请审核制与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