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5年12月11日—2015年12月13日 各专业综合考核。
2、各专业考核具体时间及地点请以学科组通知为准。
考核方式为考生进行个人陈述,并根据专家的提问进行现场答辩。考核内容:(1)外语水平(包括口语测试)。(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3)学术潜质、科研能力。(4)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
3、2015年12月18日之前 公示拟录取名单。
4、如个别专业因生源不足,可以组织该专业的统一考试。统一考试招生简章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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