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的复试包括资格审查、体检、笔试和面试等主要内容;资格审查和体检由研招办统一安排,笔试和面试由研究生部组织。
考生在接到同意复试的正式通知后,到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携带“资审确认单”(我校研招网下载专区下载http://yjs.***.cn/yz/xiazaizhuanqu/2016-03-18/4051.html)、学历证书原件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资格审查时如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考生须在2016年4月30日之前向研招办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说明。否则不予录取。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准予参加体检以及研究生部组织的笔试和面试。复试时还需向研究生部提交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一份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学术成果复印件和其它获奖证书等材料。
我校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考生体检前一天晚上22:00后应禁止进食,并注意休息。
体检收费共106元(交至校医院)。请提前将体检表上的姓名和专业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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