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生部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做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材料提交至二级学科组(以下简称“学科组”)。
2.学科组对申请人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外语水平、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原则上按1:2的比例确定初选合格名单。
3.学科组可结合申请人实际情况,组织1-2门专业课笔试,成绩合格的允许进入初选合格名单。
4.初选的组织方式由各学科组自行确定,初选合格名单需上报研究生部并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部网站公示。
2016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初选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