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务必于2015年11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之前提交以下材料:
(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须加盖公章);
(4)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外语四、六级成绩,雅思或托福成绩,国外留学或工作证明材料等);
(5)后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6)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及复印件;主持课题的相关证明和支撑材料;如有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7)个人陈述(1500字左右)。
(8)考生为应届硕士毕业生的,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所在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读证明;
②本人硕士导师和一位所申请专业领域内教授(或同级别职称)的推荐信,密封后提交;
③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9)考生为在职专任教研人员的,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两位所申请专业领域内教授(或同级别职称)的推荐信,密封后提交;
②硕士学位论文复印件。
③与原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一式三份),并将原件提交研招办,否则报名无效。
注意:按教育部有关要求,不论录取与否,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2016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提交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