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招生考核工作由学院负责。采取结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组织以职业技能测试为重点的综合考试。其中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于4月7日之前提出免试申请,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至学院招生就业中心,招生就业中心汇总后由教学中心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可免试进入对口专业学习。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院校。
(一)考试时间:2016年4月16日。
(二)考试地点:山东海事职业学院。
(三)考试科目:(1)文化课:语文、数学、英语(2)综合面试(具体科目见学院网站)。
(四)按照考生文化基础课和综合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总成绩,择优录取,额满为止。
(五)录取公示:学院向省教育考试院上报预录取考生信息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将在我院网站上公示。
(六)录取通知书发放: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办理录取手续,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2016年山东海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及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