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面向装饰设计公司、建筑公司、展览公司、模型制作公司等行业企业,本专业培养适应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有从事本专业对应的职业道德、职业精神和创新意识,掌握设计、管理、绘图、预算等的专业基本知识,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艺术修养和设计、管理、制图、预算、监理能力等专业技能,从事设计师及助理、业务员、预决算员等实际工作的技术技能型人才。
(二)培养规格
1、能力目标(包括专业能力、社会能力、方法能力)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吃苦耐劳和敬业奉献精神,以及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人际交往和组织协调能力。
(2)熟练掌握室内设计的原理和方法,能运用计算机和手绘三视图及效果图。
(3)熟悉装饰艺术设计的各种材料、施工流程与制作工艺,具备施工监理的能力,能够独立进行装饰艺术设计的预算能力。
(4)具备草拟合同书、预算书和与客户沟通的能力。
(5)具备模型制作的能力;具备展览展示设计的能力。
(6)具备装饰美工的能力。
2、知识目标
本专业主要学习装饰艺术设计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通过装饰艺术设计思维能力的培养,增强提高装饰艺术设计的方法和设计技能的训练,具备本专业创新设计的基本素质和创新创业能力。
(1)具备较高的艺术修养,了解国内外装饰艺术与设计领域的新动态和学科发展趋势,了解装饰艺术设计在科技领域的新成果,具有创新性思维能力和初步的学术研究能力。
(2)熟练掌握室内设计的原理和方法,能运用计算机和手绘三视图及效果图。
(3)熟悉装饰艺术设计的各种材料、施工流程与制作工艺,具备施工监理的能力,能够独立进行装饰艺术设计的预算能力。
(4)具备草拟合同书、预算书和与客户沟通的能力。
(5)具备信息搜集、分析处理能力,具有初步的科技创新和实际工作能力。
(6)具有阅读、翻译商务外语与一般外语口语交流,以及熟练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3、素质目标
(1)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修养和良好的公民基本素质。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热爱劳动、勤奋学习、勇于实践、锐意进取,具有较强的开拓精神。
(3)具有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团结协作,讲究信誉、注重质量的职业道德。
(三)职业面向
本专业学生就业主要面向装饰设计公司、建筑公司、展览公司、模型制作公司行业,就业范围主要涉及设计师及助理、业务员、预决算员等工作。首次就业岗位为:大型装饰设计公司设计师、施工部门等一线操作岗位;可持续发展就业岗位为:展览设计、广告公司等生产和管理岗位。
(四)证书要求
2016年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室内艺术设计专业人才人才培养目标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