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原则: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在考生志愿中填报我院。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根据分数并结合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若线上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再从征集志愿考生中择优录取。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春季高考各专业按专业类别划定录取线;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单独招生考试及录取执行《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以及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
2、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答案来源于:2016年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16年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录取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