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达到注册入学低申请资格线上的考生,严格以考生成绩为依据择优录取。
(二)录取规则:在省下达的分专业注册入学招生计划内,根据考生高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每位考生允许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三)招生监督:注册入学招生监督实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双重监督。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将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注册入学预录取的考生上网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向省招生办上报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2016年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注册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