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招生计划400人,分地市招生计划如下:
学校代码学校名称招生计划总数分市招生计划数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烟台潍坊济宁泰安威海日照莱芜临沂德州滨州聊城菏泽预留514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
招生专业为B1畜牧兽医、B2动物医学、B3兽药制药技术、B4宠物养护与驯导、B5饲料与动物营养、B6食品检测技术。
2.招生对象:参加山东省各地市2016年初中学业水平(或升学)考试且成绩达到所在地市要求的初中毕业生。
3.报考办法:
在生源市规定时间内,按地市要求填报我院志愿(学院名称: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代码:514)。
4.录取规则:五年制高职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按成绩优先原则录取。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情况,学院将适当调整分地市招生计划,尽量满足录取需要;确因招生计划及其他原因所限,无法录取入五年制高职班的,原则上将优先改录至我校三年制普通中专班学习。
5.学费标准:涉农专业前三年可免收学费;后两年,按当年度普通专科班收费标准执行。住宿费、生活费、教材资料费自理。
6.毕业及待遇:学习期满,经鉴定合格,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并由省人社厅签发《就业报到证》,组建并转接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经技能考核,颁发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鉴证的全国通用《职业资格证书》。有关专业毕业生具备全国执业兽医师报考资格。学院对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予以就业推荐,经双向选择,学生自主择业。
2016年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五年制高职班招生简章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