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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总则

2016年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总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10-10 03:03:00 解决时间:2017-05-22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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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招生工作管理,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招生工作政策、法规,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与录取工作。经教育部授权批准的本校普通专科单独招生、山东省“3+2”专科与本科对口贯通分段培养等特殊类别的招生,另行制定招生简章。

第三条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录取原则,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实事求是开展招生宣传,公正合理地录取优秀新生。

第四条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条学院全称: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2947)

第六条学院英文名称:ShanDongVocationalAnimalScienceAndVeterinaryCollege

第七条学院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八条学院办学体制:公办

第九条学院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十条学院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胜利东街3031号(邮政编码261061),学院网址为http://www.***/。

  ??????????? 2017-05-22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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