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各省规定的录取批次,网上录取。
2.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3.对投档线以上第一志愿考生按高考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并参考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中职毕业考生的技能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意见、体育测试成绩,择优录取,额满为止。若线上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可按各省招生考试院统一安排,录取第二志愿考生或分批次征集志愿。
4.学院认可生源省对考生的加分或降分投档有关规定;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的考生。
5.分专业招生计划数仅供参考,录取时,将尽量满足进档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分专业计划确不能调整的,按考生成绩高低顺序安排专业。如遇考生选择所公布专业第一志愿的人数较少,确无法单独编班时,将按照其他专业志愿录取;如考生为唯一专业志愿填报,且无法正常征求考生意愿的,将调剂录取入其他相近专业。
6.录取通知及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录取结果可通过各省招办规定的录取查询方式及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通知书由学院院长签发,通过特快专递方式直接邮递给新生本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2016年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