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书面评审: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和竞赛特长成绩,参考中学阶段综合表现情况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考生的书面材料评审成绩(书面材料评审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折算成绩×60%+中学阶段综合表现专家评分×40%)从高到低,以不超过招生计划数6倍的比例,确定通过书面评审获得我校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同分考生一并划入)。其中,高中阶段在学科竞赛、科技创新、语言文学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考生(具体奖项名称和级别参照报名条件中的专项条件),经专家委员会认定,优先直接获得我校综合素质测试资格。
书面评审结果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2.综合测试: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测试。
学校组织的综合测试以面试的形式进行。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由面试成绩和素质特长成绩两部分组成,满分为150分,其中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素质特长成绩满分为50分。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和专业潜质;素质特长考察考生高中阶段在学科竞赛、科技创新、语言文学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经专家委员会认定,符合简章中规定的特长类报考条件中二等奖以上的获50分;三等奖获30分;发表文学作品获20分。
综合测试结束后,按不超过招生计划1:5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同分考生一并划入)。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网查询综合测试成绩。
3.入围考生名单将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2016年山东财经大学综合评价招生选拔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