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鲁公发[2007]289号文件,山东省生源录取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山东省外生源学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迁与不迁都自愿,但入校时不迁者,以后不再单独办理落户手续),如需迁户要去当地派出所将“户口迁移证”办好,迁移地址注明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366号。
新生“户口迁移证”应符合以下要求:
根据鲁公发[2007]289号文件,山东省生源录取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山东省外生源学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迁与不迁都自愿,但入校时不迁者,以后不再单独办理落户手续),如需迁户要去当地派出所将“户口迁移证”办好,迁移地址注明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366号。
新生“户口迁移证”应符合以下要求:
1.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所用汉字)完全一致,否则不予落户。
2.右下角应盖有迁出地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备注栏内应盖有证明户口性质的印章:如“农业”、“非农业”或“地方城镇居民户口”。
3.骑缝线上应填有编号。
4.不得有任何涂改,凡填写有误的,要重新更换新的“户口迁移证”,私自涂改迁移证作废。
5.所填写的居民身份证号码中表示年龄的8位数与填写的“出生日期”必须完全一致。
6.必须是打印的,如果是手工填写的,必须注明原因,否则将不予办理落户。
2016年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户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