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体报名单位负责对在本单位报名考生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其中,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考生的报名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非应届毕业考生的报名资格由县级招考办核准。
2.县级招考办负责外地就读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考生、随迁子女考生、同等学力考生和其他非应届毕业考生的报名、指导和资格审查工作。
3.审查考生的姓名、性别、族别、户籍地址、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均以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报名结束后,各地招考办要按照省招考委、省公安厅《关于做好我省普通高考报名考生身份确认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0〕76号)的要求将考生的姓名、性别、族别、出生日期、户籍地址、身份证号码六项信息交由公安部门核对,发现信息不符的,招考办和公安部门要共同逐一核实,并针对差错原因,采取相应办法逐一更正,确保考生信息的完整、准确。
4.经核准具备报名资格的考生名单由县级招考办存查。
5.县级招考办对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不予报名的学生应作记载,记载的内容包括学生姓名、身份证号、户籍地、毕业学校、不允许报名的原因等,并存留一年备查。
(一)报名点代码
县级招考办根据考生人数和分布情况在有关中学、街道办事处或乡镇设置报名点,并确定其代码。报名点的代码以0打头编排。所有报名点由县级招考办建立“报名点名称及其代码对照表”,交市州招考办录入计算机,建立对照库后传省教育考试院。
各报名点的代码应在报名前通知到报名点。
县级招考办根据考生人数和分布情况在有关中学、街道办事处或乡镇设置报名点,并确定其代码。报名点的代码以0打头编排。所有报名点由县级招考办建立“报名点名称及其代码对照表”,交市州招考办录入计算机,建立对照库后传省教育考试院。
各报名点的代码应在报名前通知到报名点。
县级招考办根据考生人数和分布情况在有关中学、街道办事处或乡镇设置报名点,并确定其代码。报名点的代码以0打头编排。所有报名点由县级招考办建立“报名点名称及其代码对照表”,交市州招考办录入计算机,建立对照库后传省教育考试院。
各报名点的代码应在报名前通知到报名点。
县级招考办根据考生人数和分布情况在有关中学、街道办事处或乡镇设置报名点,并确定其代码。报名点的代码以0打头编排。所有报名点由县级招考办建立“报名点名称及其代码对照表”,交市州招考办录入计算机,建立对照库后传省教育考试院。
各报名点的代码应在报名前通知到报名点。
县级招考办根据考生人数和分布情况在有关中学、街道办事处或乡镇设置报名点,并确定其代码。报名点的代码以0打头编排。所有报名点由县级招考办建立“报名点名称及其代码对照表”,交市州招考办录入计算机,建立对照库后传省教育考试院。
各报名点的代码应在报名前通知到报名点。
县级招考办根据考生人数和分布情况在有关中学、街道办事处或乡镇设置报名点,并确定其代码。报名点的代码以0打头编排。所有报名点由县级招考办建立“报名点名称及其代码对照表”,交市州招考办录入计算机,建立对照库后传省教育考试院。
各报名点的代码应在报名前通知到报名点。
县级招考办根据考生人数和分布情况在有关中学、街道办事处或乡镇设置报名点,并确定其代码。报名点的代码以0打头编排。所有报名点由县级招考办建立“报名点名称及其代码对照表”,交市州招考办录入计算机,建立对照库后传省教育考试院。
各报名点的代码应在报名前通知到报名点。
(二)毕业学校代码
毕业学校代码按各市州招考办2001年已编排的对照库执行。若个别市州有变化,仍按如下原则编排:毕业学校代码由九位数字组成,第一、二位为省代码,以“51”表示;第三、四位为市州代码;第五、六位为县(市、区)代码;第七位为学校类别代码,其中普通高中为“0”,中师为“1”,中专为“2”,职业高中为“3”,技工学校为“4”,其他中等学历教育学校为“5”,专科毕业为“6”,本科及以上为“7”;第八、九位为学校顺序号,为区别普通高中的层次,省以上示范高中第八、九位以“0”开头编码(如一个县有两所,则第八、九位代码为“01”、“02”,依次类推);市州示范高中以“1”开头编码;一般高完中以“2”开头编码,如超过10所,可以从“3”开头继续编排。外省学校毕业的考生直接填写毕业学校名称,由市州招考办统一编排毕业学校代码。
毕业学校代码按各市州招考办2001年已编排的对照库执行。若个别市州有变化,仍按如下原则编排:毕业学校代码由九位数字组成,第一、二位为省代码,以“51”表示;第三、四位为市州代码;第五、六位为县(市、区)代码;第七位为学校类别代码,其中普通高中为“0”,中师为“1”,中专为“2”,职业高中为“3”,技工学校为“4”,其他中等学历教育学校为“5”,专科毕业为“6”,本科及以上为“7”;第八、九位为学校顺序号,为区别普通高中的层次,省以上示范高中第八、九位以“0”开头编码(如一个县有两所,则第八、九位代码为“01”、“02”,依次类推);市州示范高中以“1”开头编码;一般高完中以“2”开头编码,如超过10所,可以从“3”开头继续编排。外省学校毕业的考生直接填写毕业学校名称,由市州招考办统一编排毕业学校代码。
毕业学校代码按各市州招考办2001年已编排的对照库执行。若个别市州有变化,仍按如下原则编排:毕业学校代码由九位数字组成,第一、二位为省代码,以“51”表示;第三、四位为市州代码;第五、六位为县(市、区)代码;第七位为学校类别代码,其中普通高中为“0”,中师为“1”,中专为“2”,职业高中为“3”,技工学校为“4”,其他中等学历教育学校为“5”,专科毕业为“6”,本科及以上为“7”;第八、九位为学校顺序号,为区别普通高中的层次,省以上示范高中第八、九位以“0”开头编码(如一个县有两所,则第八、九位代码为“01”、“02”,依次类推);市州示范高中以“1”开头编码;一般高完中以“2”开头编码,如超过10所,可以从“3”开头继续编排。外省学校毕业的考生直接填写毕业学校名称,由市州招考办统一编排毕业学校代码。
毕业学校代码按各市州招考办2001年已编排的对照库执行。若个别市州有变化,仍按如下原则编排:毕业学校代码由九位数字组成,第一、二位为省代码,以“51”表示;第三、四位为市州代码;第五、六位为县(市、区)代码;第七位为学校类别代码,其中普通高中为“0”,中师为“1”,中专为“2”,职业高中为“3”,技工学校为“4”,其他中等学历教育学校为“5”,专科毕业为“6”,本科及以上为“7”;第八、九位为学校顺序号,为区别普通高中的层次,省以上示范高中第八、九位以“0”开头编码(如一个县有两所,则第八、九位代码为“01”、“02”,依次类推);市州示范高中以“1”开头编码;一般高完中以“2”开头编码,如超过10所,可以从“3”开头继续编排。外省学校毕业的考生直接填写毕业学校名称,由市州招考办统一编排毕业学校代码。
毕业学校代码按各市州招考办2001年已编排的对照库执行。若个别市州有变化,仍按如下原则编排:毕业学校代码由九位数字组成,第一、二位为省代码,以“51”表示;第三、四位为市州代码;第五、六位为县(市、区)代码;第七位为学校类别代码,其中普通高中为“0”,中师为“1”,中专为“2”,职业高中为“3”,技工学校为“4”,其他中等学历教育学校为“5”,专科毕业为“6”,本科及以上为“7”;第八、九位为学校顺序号,为区别普通高中的层次,省以上示范高中第八、九位以“0”开头编码(如一个县有两所,则第八、九位代码为“01”、“02”,依次类推);市州示范高中以“1”开头编码;一般高完中以“2”开头编码,如超过10所,可以从“3”开头继续编排。外省学校毕业的考生直接填写毕业学校名称,由市州招考办统一编排毕业学校代码。
毕业学校代码按各市州招考办2001年已编排的对照库执行。若个别市州有变化,仍按如下原则编排:毕业学校代码由九位数字组成,第一、二位为省代码,以“51”表示;第三、四位为市州代码;第五、六位为县(市、区)代码;第七位为学校类别代码,其中普通高中为“0”,中师为“1”,中专为“2”,职业高中为“3”,技工学校为“4”,其他中等学历教育学校为“5”,专科毕业为“6”,本科及以上为“7”;第八、九位为学校顺序号,为区别普通高中的层次,省以上示范高中第八、九位以“0”开头编码(如一个县有两所,则第八、九位代码为“01”、“02”,依次类推);市州示范高中以“1”开头编码;一般高完中以“2”开头编码,如超过10所,可以从“3”开头继续编排。外省学校毕业的考生直接填写毕业学校名称,由市州招考办统一编排毕业学校代码。
毕业学校代码按各市州招考办2001年已编排的对照库执行。若个别市州有变化,仍按如下原则编排:毕业学校代码由九位数字组成,第一、二位为省代码,以“51”表示;第三、四位为市州代码;第五、六位为县(市、区)代码;第七位为学校类别代码,其中普通高中为“0”,中师为“1”,中专为“2”,职业高中为“3”,技工学校为“4”,其他中等学历教育学校为“5”,专科毕业为“6”,本科及以上为“7”;第八、九位为学校顺序号,为区别普通高中的层次,省以上示范高中第八、九位以“0”开头编码(如一个县有两所,则第八、九位代码为“01”、“02”,依次类推);市州示范高中以“1”开头编码;一般高完中以“2”开头编码,如超过10所,可以从“3”开头继续编排。外省学校毕业的考生直接填写毕业学校名称,由市州招考办统一编排毕业学校代码。
(三)考生号
“报名序号”由统一的报名程序自动生成,其原则是分文科类、理科类连续编排。例如,某县有文科类考生396名,有理科类考生1274名,则文科类考生的“报名序号”从“0001”编到“0396”,理科类考生则从“0001”编到“1274”。
所有考生的考生号为十四位数字。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的“考生号”的第一、二位为年份代码,以“16”表示;第三、四位为四川省代码,以“51”表示;第五、六位为市州代码;第七、八位为县市区代码(各市州及所辖县市区代码见附件1);第九位为考试类型代码:全国统考以“1”表示,彝文一类模式考试以“8”表示,藏文一类模式考试以“9”表示;第十位为考生报考的科类代码:文史以“1”表示,外语(文)以“2”表示,艺术(文)以“3”表示,体育(文)以“4”表示。理工以“5”表示,外语(理)以“6”表示,艺术(理)以“7”表示,体育(理)以“8”表示;第十一至十四位为考生的报名序号。
参加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号,前八位数字含义和编排方法与前述全国统考考生的考生号相同,第九位为考试类型代码,以“6”表示,第十、十一位为专业考试类代码,具体为:01农林牧渔类、02土木水利类、03财经商贸类、04信息技术一类、05信息技术二类、06加工制造类、07公共管理与服务类、08文化艺术类、09旅游服务一类、10旅游服务二类、11轻纺食品类、12医药卫生一类、14医药卫生三类、16材料类、17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职教师资班招生单独考试各专业,第十二、十三、十四位为顺序号(分专业类相对集中连续编排)。
“报名序号”由统一的报名程序自动生成,其原则是分文科类、理科类连续编排。例如,某县有文科类考生396名,有理科类考生1274名,则文科类考生的“报名序号”从“0001”编到“0396”,理科类考生则从“0001”编到“1274”。
所有考生的考生号为十四位数字。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的“考生号”的第一、二位为年份代码,以“16”表示;第三、四位为四川省代码,以“51”表示;第五、六位为市州代码;第七、八位为县市区代码(各市州及所辖县市区代码见附件1);第九位为考试类型代码:全国统考以“1”表示,彝文一类模式考试以“8”表示,藏文一类模式考试以“9”表示;第十位为考生报考的科类代码:文史以“1”表示,外语(文)以“2”表示,艺术(文)以“3”表示,体育(文)以“4”表示。理工以“5”表示,外语(理)以“6”表示,艺术(理)以“7”表示,体育(理)以“8”表示;第十一至十四位为考生的报名序号。
参加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号,前八位数字含义和编排方法与前述全国统考考生的考生号相同,第九位为考试类型代码,以“6”表示,第十、十一位为专业考试类代码,具体为:01农林牧渔类、02土木水利类、03财经商贸类、04信息技术一类、05信息技术二类、06加工制造类、07公共管理与服务类、08文化艺术类、09旅游服务一类、10旅游服务二类、11轻纺食品类、12医药卫生一类、14医药卫生三类、16材料类、17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职教师资班招生单独考试各专业,第十二、十三、十四位为顺序号(分专业类相对集中连续编排)。
“报名序号”由统一的报名程序自动生成,其原则是分文科类、理科类连续编排。例如,某县有文科类考生396名,有理科类考生1274名,则文科类考生的“报名序号”从“0001”编到“0396”,理科类考生则从“0001”编到“1274”。
所有考生的考生号为十四位数字。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的“考生号”的第一、二位为年份代码,以“16”表示;第三、四位为四川省代码,以“51”表示;第五、六位为市州代码;第七、八位为县市区代码(各市州及所辖县市区代码见附件1);第九位为考试类型代码:全国统考以“1”表示,彝文一类模式考试以“8”表示,藏文一类模式考试以“9”表示;第十位为考生报考的科类代码:文史以“1”表示,外语(文)以“2”表示,艺术(文)以“3”表示,体育(文)以“4”表示。理工以“5”表示,外语(理)以“6”表示,艺术(理)以“7”表示,体育(理)以“8”表示;第十一至十四位为考生的报名序号。
参加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号,前八位数字含义和编排方法与前述全国统考考生的考生号相同,第九位为考试类型代码,以“6”表示,第十、十一位为专业考试类代码,具体为:01农林牧渔类、02土木水利类、03财经商贸类、04信息技术一类、05信息技术二类、06加工制造类、07公共管理与服务类、08文化艺术类、09旅游服务一类、10旅游服务二类、11轻纺食品类、12医药卫生一类、14医药卫生三类、16材料类、17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职教师资班招生单独考试各专业,第十二、十三、十四位为顺序号(分专业类相对集中连续编排)。
“报名序号”由统一的报名程序自动生成,其原则是分文科类、理科类连续编排。例如,某县有文科类考生396名,有理科类考生1274名,则文科类考生的“报名序号”从“0001”编到“0396”,理科类考生则从“0001”编到“1274”。
所有考生的考生号为十四位数字。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的“考生号”的第一、二位为年份代码,以“16”表示;第三、四位为四川省代码,以“51”表示;第五、六位为市州代码;第七、八位为县市区代码(各市州及所辖县市区代码见附件1);第九位为考试类型代码:全国统考以“1”表示,彝文一类模式考试以“8”表示,藏文一类模式考试以“9”表示;第十位为考生报考的科类代码:文史以“1”表示,外语(文)以“2”表示,艺术(文)以“3”表示,体育(文)以“4”表示。理工以“5”表示,外语(理)以“6”表示,艺术(理)以“7”表示,体育(理)以“8”表示;第十一至十四位为考生的报名序号。
参加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号,前八位数字含义和编排方法与前述全国统考考生的考生号相同,第九位为考试类型代码,以“6”表示,第十、十一位为专业考试类代码,具体为:01农林牧渔类、02土木水利类、03财经商贸类、04信息技术一类、05信息技术二类、06加工制造类、07公共管理与服务类、08文化艺术类、09旅游服务一类、10旅游服务二类、11轻纺食品类、12医药卫生一类、14医药卫生三类、16材料类、17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职教师资班招生单独考试各专业,第十二、十三、十四位为顺序号(分专业类相对集中连续编排)。
“报名序号”由统一的报名程序自动生成,其原则是分文科类、理科类连续编排。例如,某县有文科类考生396名,有理科类考生1274名,则文科类考生的“报名序号”从“0001”编到“0396”,理科类考生则从“0001”编到“1274”。
所有考生的考生号为十四位数字。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的“考生号”的第一、二位为年份代码,以“16”表示;第三、四位为四川省代码,以“51”表示;第五、六位为市州代码;第七、八位为县市区代码(各市州及所辖县市区代码见附件1);第九位为考试类型代码:全国统考以“1”表示,彝文一类模式考试以“8”表示,藏文一类模式考试以“9”表示;第十位为考生报考的科类代码:文史以“1”表示,外语(文)以“2”表示,艺术(文)以“3”表示,体育(文)以“4”表示。理工以“5”表示,外语(理)以“6”表示,艺术(理)以“7”表示,体育(理)以“8”表示;第十一至十四位为考生的报名序号。
参加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号,前八位数字含义和编排方法与前述全国统考考生的考生号相同,第九位为考试类型代码,以“6”表示,第十、十一位为专业考试类代码,具体为:01农林牧渔类、02土木水利类、03财经商贸类、04信息技术一类、05信息技术二类、06加工制造类、07公共管理与服务类、08文化艺术类、09旅游服务一类、10旅游服务二类、11轻纺食品类、12医药卫生一类、14医药卫生三类、16材料类、17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职教师资班招生单独考试各专业,第十二、十三、十四位为顺序号(分专业类相对集中连续编排)。
“报名序号”由统一的报名程序自动生成,其原则是分文科类、理科类连续编排。例如,某县有文科类考生396名,有理科类考生1274名,则文科类考生的“报名序号”从“0001”编到“0396”,理科类考生则从“0001”编到“1274”。
所有考生的考生号为十四位数字。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的“考生号”的第一、二位为年份代码,以“16”表示;第三、四位为四川省代码,以“51”表示;第五、六位为市州代码;第七、八位为县市区代码(各市州及所辖县市区代码见附件1);第九位为考试类型代码:全国统考以“1”表示,彝文一类模式考试以“8”表示,藏文一类模式考试以“9”表示;第十位为考生报考的科类代码:文史以“1”表示,外语(文)以“2”表示,艺术(文)以“3”表示,体育(文)以“4”表示。理工以“5”表示,外语(理)以“6”表示,艺术(理)以“7”表示,体育(理)以“8”表示;第十一至十四位为考生的报名序号。
参加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号,前八位数字含义和编排方法与前述全国统考考生的考生号相同,第九位为考试类型代码,以“6”表示,第十、十一位为专业考试类代码,具体为:01农林牧渔类、02土木水利类、03财经商贸类、04信息技术一类、05信息技术二类、06加工制造类、07公共管理与服务类、08文化艺术类、09旅游服务一类、10旅游服务二类、11轻纺食品类、12医药卫生一类、14医药卫生三类、16材料类、17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职教师资班招生单独考试各专业,第十二、十三、十四位为顺序号(分专业类相对集中连续编排)。
“报名序号”由统一的报名程序自动生成,其原则是分文科类、理科类连续编排。例如,某县有文科类考生396名,有理科类考生1274名,则文科类考生的“报名序号”从“0001”编到“0396”,理科类考生则从“0001”编到“1274”。
所有考生的考生号为十四位数字。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的“考生号”的第一、二位为年份代码,以“16”表示;第三、四位为四川省代码,以“51”表示;第五、六位为市州代码;第七、八位为县市区代码(各市州及所辖县市区代码见附件1);第九位为考试类型代码:全国统考以“1”表示,彝文一类模式考试以“8”表示,藏文一类模式考试以“9”表示;第十位为考生报考的科类代码:文史以“1”表示,外语(文)以“2”表示,艺术(文)以“3”表示,体育(文)以“4”表示。理工以“5”表示,外语(理)以“6”表示,艺术(理)以“7”表示,体育(理)以“8”表示;第十一至十四位为考生的报名序号。
参加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号,前八位数字含义和编排方法与前述全国统考考生的考生号相同,第九位为考试类型代码,以“6”表示,第十、十一位为专业考试类代码,具体为:01农林牧渔类、02土木水利类、03财经商贸类、04信息技术一类、05信息技术二类、06加工制造类、07公共管理与服务类、08文化艺术类、09旅游服务一类、10旅游服务二类、11轻纺食品类、12医药卫生一类、14医药卫生三类、16材料类、17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职教师资班招生单独考试各专业,第十二、十三、十四位为顺序号(分专业类相对集中连续编排)。
第二部分 考生档案材料的组建
一、考生纸质档案(下称“考生档案”)包括以下材料(前三种为所有考生必备材料):
1.《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
2.《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卡》;
3.《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志愿表》;
4.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档案(其中,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须包含《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终结性评价报告单》);
5.享受各种政策照顾的考生的相关证明材料;
6.有重大问题的考生所附的有关证明或结论性材料;
7.诚信记录;
答案来源于:2016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务工作细则
2016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务县级招考办和集体报名单位是报名工作的具体工作部门,在报名资格审查工作中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