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考试院按考生填报的院校或专业志愿顺序投档。对省内院校和认定我省专业统考成绩的省外院校,在相同考试科目、相同投档模式的条件下,在艺术类(音乐类中的音乐表演除外)专业本科批和专科批录取时,分专业类别[音乐类(含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艺术史论)、美术与设计类、戏剧与影视类(含戏剧影视表演、播音与主持、服装表演、戏曲表演、编导)、舞蹈类]按院校提出的投档模式,以学校为单位按专业大类进行划线投档。省内院校编导类专业投档时,在考生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省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供院校审录。音乐类中的音乐表演专业仍按专业方向进行投档。艺术类专业均采取“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档”的办法。即:根据考生所填报志愿,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未录取考生中,按学校确定的调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向学校投档。
省教育考试院按考生填报的院校或专业志愿顺序投档。对省内院校和认定我省专业统考成绩的省外院校,在相同考试科目、相同投档模式的条件下,在艺术类(音乐类中的音乐表演除外)专业本科批和专科批录取时,分专业类别[音乐类(含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艺术史论)、美术与设计类、戏剧与影视类(含戏剧影视表演、播音与主持、服装表演、戏曲表演、编导)、舞蹈类]按院校提出的投档模式,以学校为单位按专业大类进行划线投档。省内院校编导类专业投档时,在考生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省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供院校审录。音乐类中的音乐表演专业仍按专业方向进行投档。艺术类专业均采取“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档”的办法。即:根据考生所填报志愿,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未录取考生中,按学校确定的调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向学校投档。
省教育考试院按考生填报的院校或专业志愿顺序投档。对省内院校和认定我省专业统考成绩的省外院校,在相同考试科目、相同投档模式的条件下,在艺术类(音乐类中的音乐表演除外)专业本科批和专科批录取时,分专业类别[音乐类(含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艺术史论)、美术与设计类、戏剧与影视类(含戏剧影视表演、播音与主持、服装表演、戏曲表演、编导)、舞蹈类]按院校提出的投档模式,以学校为单位按专业大类进行划线投档。省内院校编导类专业投档时,在考生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省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供院校审录。音乐类中的音乐表演专业仍按专业方向进行投档。艺术类专业均采取“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档”的办法。即:根据考生所填报志愿,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未录取考生中,按学校确定的调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向学校投档。
2016年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规定报名资格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