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政策和四川省教育厅、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我校在校生享受以下待遇:
根据国家政策和四川省教育厅、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我校在校生享受以下待遇:
1.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每生8000元/学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金额每生5000元/学年。
3.国家助学金,助学金额每生平均3000元/学年。
4.国家助学贷款,在校全日制大专生均可在户籍地申请生源地国家贴息助学贷款,每年高可贷8000元,由国家开发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办理。
5.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应征入伍的全日制学生,可一次性享受不高于6000元/学年的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退役后复学的,可享受不高于6000元/学年的学费减免。
6.退役士兵资助,退役1年以上且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享受不高于6000元/学年的教育资助。
7.学校奖学金,用于奖励每学年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优秀的学生。
8.学校设立勤工助学专项基金,为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2016年四川省广元师范学校川北幼专资助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