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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相关规定

2016年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单独招生方案相关规定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8-03 08:52:00 解决时间:2017-05-20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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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相关规定

(一)已被学院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高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二)已被学院单招录取的考生,享受普通高考统招新生同等待遇。

(三)已被学院录取到单招专业的考生,不得申请转入学院其它专业,也不得转入其他学校。

  ??????????? 2017-05-20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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