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省艺术类专业在考试与录取中的专业分类与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相一致,从2016年起,我省音乐类专业考试中的专业类别由原四类专业(音乐学、音乐理论作曲、音乐表演、音乐舞蹈),调整为按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录音艺术、艺术史论等五类专业进行考试和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上述五类专业的考试科目、范围、分值将在《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类专业招生简介》中向社会公布。
从2017年起,参加面试科目的考生在专业考试网上报名时,均须根据招生简介的要求填报所报考专业的面试考试曲目。专业考试时,考生在现场根据招生简介的要求和考场工作人员随机抽取演唱(奏)曲目进行考试。
2016年四川省出台普通高校艺体类招生工作改进调整省统考音乐类的专业分类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