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造型类、设计类各专业和书法专业
在外语单科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总分和专业考试成绩总分均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后,按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方法:
江苏(文化满分440分):文化课总分÷4.4×30%+专业课总分÷3×70%
新疆(文化满分450分):文化课总分÷4.5×30%+专业课总分÷3×70%
其他省(文化满分750分):文化成绩÷7.5×30%+专业成绩÷3×70%
(2)艺术教育、艺术史论、美术学、艺术设计学、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的录取,在外语单科成绩和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后,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2016年四川美术学院本科招生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