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
(1)技能、科技、文艺、体育获奖加分仅限教育行政部门、人社部门主办的大赛,上一级别的三等奖与下一级别的一等奖同等对待(如国家三等奖与省一等奖同等对待),设有特等奖的,特等奖按一等奖认定,其余等级奖相应对应下移一个等级认定。
(2)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时,高加分不超过20分。
(3)申请加分的考生,必须填写《四川科技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免试和加分申请表》,按照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到学院招生办公室提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具体时间请参照学院网站通知。
(4)以上加分项目,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公示后执行。
2016年四川科技职业学院单招必看单独招生加分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