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循“分类划线,分类录取”的原则,分别划定普通高中类、中职类、特长类文化、素质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专业面试低控制线,并在各自单列计划中录取,互不交叉,录取人数不超过参考人数的70%。
2.政考、身体素质合格,且各项考试成绩均达到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采取“根据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缺额专业,将视情况在未被录取的考生中征集志愿。
3.如出现总分同分的情况则:普通高中类考生比较素质测试或专业面试成绩;中职类考生比较专业技能测试或专业面试成绩;特长类考生比较特长测试成绩。如仍出现同分情况则普通高中类依次比较语、数、外三科成绩,中职及特长类依次比较语、数两科成绩。
4.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及照顾政策。
2016年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