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可向学院提出免试申请。学院经考核认定符合条件者,免试录入相关专业。
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加20分。
3.高水平田径、三大球考生加分原则:
(1)田径类项目(田赛项目仅限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四个项目)特长考生,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证书时效为两年)或者参加市级(及以上)比赛的获奖证书(证书上附有参赛项目及成绩,集体项目除外)的学生则具有参加第二阶段现场测试的资格。经学院组织体育专业教师进行测试,成绩达到相关标准后给予20分以内加分(测试标准及加分细则另文规定)。
(2)篮球、足球、排球类项目特长考生,必须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证书时效为两年)或者参加县级(及以上)比赛的获奖证书,经我院体育专业教师和泸州市体育局的专业教练测试符合高水平运动员标准,可根据其现场测试水平给予20分以内加分(测试标准及加分细则另文规定)。
(3)考生参加特长测试、技能测试及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4“三州、十七县、两区”(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峨边县、马边县、米易县、盐边县、石棉县、北川县、平武县、汉源县、宝兴县、兴文县、宣汉县、叙永县、古蔺县、筠连县、珙县、屏山县、荥经县,仁和区、金口河区)和攀枝花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其汉族考生加5分;其他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同一考生若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按高加分项加分,不重复计算加分。
2016年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化院单招免试及加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