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二、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生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专业划定总成绩合格线。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参加考试学生总数的90%。
三、在各专业生源不平衡时,学院有权在单招专业内进行自主调剂。
四、各专业在综合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采用“志愿优先”的方式,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参考体检信息择优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考生综合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综合测试成绩高的考生;若综合测试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比较数学、语文、英语成绩。
考生综合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综合测试成绩高的考生;若综合测试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比较数学、语文、英语成绩。
五、录取时,学院第一批录取“现代学徒制定向班”考生,结束后再录取其他非定向考生;填报“现代学徒制定向班”的考生若未被“现代学徒制定向班”录取,则其第二志愿视作其第一志愿进行录取、依次类推。
六、各专业录取低分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2016年4月1日-4月7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拟录取考生在名单公示期间(2016年4月1日-4月7日)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2016年4月7日16:00之前将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的放弃录取申请书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送达或传真至学院招生就业处。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
八、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则在未录取的线上考生中,择优补充录取。
九、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一、收费标准: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学费标准收费;住宿费650~1200元/年。
二、学生资助相关政策
学院设有完善的奖助学金帮扶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助学金等多项奖学金、助学金项目,高单项奖励金额达8000元/年,一学年可累计获得高奖助额13000余元。奖助学金可覆盖全院30%以上的优秀学生和100%的贫困学生。
学院设有完善的奖助学金帮扶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助学金等多项奖学金、助学金项目,高单项奖励金额达8000元/年,一学年可累计获得高奖助额13000余元。奖助学金可覆盖全院30%以上的优秀学生和100%的贫困学生。
三、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学院开设绿色通道入学,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同时给予每月生活补助。
一、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及对口招生录取新生一视同仁;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考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对口高职招生全省统一考试及录取;学院不退档;考生不得转入其他学校。
三、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四川省当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在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时执行。
四、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五、学院单独招生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部 门: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地 址:四川省泸州市瓦窑坝路62号
咨询电话:0830-3151321(兼传真);0830-3150329(兼传真)
监督电话:0830-3150185(学院纪委办公室)
学院网址:http://***.cn
网上在线咨询网址:http://zjc.***.cn/zx
招生咨询QQ:;;;;
联系人:罗老师 何老师 李老师 龙老师 任老师 袁老师
邮政编码:646005
专业咨询电话:化学工程系
制药与环境工程系
机械工程系
自动化工程系
经济管理系
信息工程系
部 门: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地 址:四川省泸州市瓦窑坝路62号
咨询电话:0830-3151321(兼传真);0830-3150329(兼传真)
监督电话:0830-3150185(学院纪委办公室)
学院网址:http://***.cn
网上在线咨询网址:http://zjc.***.cn/zx
招生咨询QQ:;;;;
联系人:罗老师 何老师 李老师 龙老师 任老师 袁老师
邮政编码:646005
专业咨询电话:化学工程系
制药与环境工程系
机械工程系
自动化工程系
经济管理系
信息工程系
2016年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化院单独招生同一考生若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按*高加分项加分,不重复计算加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