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16年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普通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2016年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普通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28 00:23:00 解决时间:2018-04-22 22:29

满意答案

第十九条普通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1.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院录取将遵循平行志愿投档原则,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

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院录取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

2.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按照总分优先的原则,将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各专业之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调配到还未满额的其它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院将作退档处理。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04-22 22:29

类似问题答案

2016年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普通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第十九条普通类专业的录取原则:1.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院录取将遵循平行志愿投档原则,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院录取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2.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按照总分优先的原则,将进档考生从高(阅读详细内容)
2020年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普招普通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第十八条普通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1.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院录取将遵循平行志愿投档原则,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考察,择优录取。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  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院录取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  2.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按照总分优先的原则(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四川城市职业学院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2.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招生计划投放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批次低控制线及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合格分数线的情况下,我院将依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美术类专业:综合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普通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第十八条普通类专业的录取原则:1.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院录取将遵循平行志愿投档原则,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考察,择优录取。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院录取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2.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按照总分优先的原则,将进档考生从高(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四川城市职业学院艺术类专业成绩认定与录取原则
第二十条艺术类专业成绩认定与录取原则:1.我院艺术类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认定我院所有艺术类招生的专业成绩以招生计划投放省(直辖市、自治区)组织的艺术类“联合招生考试”的专业考试成绩为准。2.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招生计划投放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批次低控制线及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合格分数线的情况下,我院将依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严格按照“从(阅读详细内容)
2020年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普招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2.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招生计划投放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批次低控制线,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合格分数线的进档考生,依据专业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答案来源于:2020年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普招章程(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四川城市职业学院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2.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原则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招生计划投放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批次低控制线,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合格分数线的进档考生,依据专业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四川师范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普通类专业的选考科目与录取原则
第二十一条普通类专业的选考科目与录取原则:1.关于选考科目: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市、自治区),我校将依据各专业的特点和与考试科目的相关性确定考生应当参加的选考科目。同时,对于具有选考科目的省(市、自治区),除招生主管部门有明确规定外,原则上以考生必考科目和我校确定的选考科目成绩的总和为录取依据。在具有我校选考科目成绩的线上考生不足时,经与考生所在省(市、自治(阅读详细内容)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