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由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学院划定各专业录取资格线,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各专业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拟录名单确定:招生办根据考试成绩及专业要求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四)拟录名单公示:拟录考生的名单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五)将拟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根据录取结果,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山东省2016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2016年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